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青厂试验室改造已由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建材集团企发〔2022〕41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方为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青厂,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青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清厂试验室改造工程进行招标。
2 项目名称: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青厂试验室改造工程
3 工程概况:见图纸(电子版)
4 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公路材料厂房山沥青厂试验室
招标性质及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 招标性质:专业承包
2 招标范围:地面改造、墙面刷新、水电改造、门窗隔断、设备基础、防水层铺设等分项工程,上述过程所产生的一切拆除、安装、基础、运输、人工、材料等费用均在招标范围内,以及上述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7月28日,实际工期按招标方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节点要求为准;
4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 技术要求:符合图纸及行业规范及技术方案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电工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每日9时至1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青厂综合办公室由拟投标单位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项目的实际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8日10时0分,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青厂综合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地址: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青厂
邮编:102400
联系人:刘煜琦
联系电话:13910293699
招标单位: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青厂
2022年 4 月 12 日